安全保证书

时间:2024-09-18 16:34:05
精选安全保证书四篇

精选安全保证书四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保证书不再是罕见的东西,保证书一般是个人或单位在有所保证时向上级组织或集体发出的一种文书。那么什么样的保证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保证书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全保证书 篇1

为防患未然,切实保障安全施工,经乡、村干部多次宣传教育和指导,我明白了抓好建筑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户拟于20xx年X月XX日在动工修建房屋,按设计方案预计于20xx年X月XX日竣工。为此,我郑重保证:

1、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基本原则,随时注重安全监管,做好对家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自学接受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

2、建房在二层以上(含二层)必须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图由审图机关审查通过后报县质安站办理监督手续。

3、绝对不使用已过期或假冒伪劣的建筑材料,不使用对环境具有污染或破坏性的有毒有害建筑材料。不违法违规使用民爆物品进行爆破施工,并妥善保管好易燃易爆物品。

4、在建房和拆除旧房时,不得使用少仙吊、葫芦吊、简易吊等已禁止使用的施工机械,并按规定和技术规范标准进行立面和水平防护,并将施工现场进行封闭打围,同时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有专人看护工地。

5、在建房和拆除旧房时与各种杆、管、线、路保持的平行和垂直距离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并由涉及的部门签字认可。不私拉乱接用电线路,用电先申请,然后找具有资质的电工安装。不将火源带入易燃物品堆放区,保证随时有充足的消防用水。

6、不允许未戴安全帽的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不让未戴安全帽的或虽戴有安全帽但有影响安全(如醉酒、疲劳、头晕等)的其他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任何人都不得在拆除和在建的房屋内居住、玩耍。

7、保证不请没有建筑施工资质证的施工人员进行建筑施工,保证为参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团体意外保险。

8、在建筑物的乘重墙、柱、悬空梁等凡是具有强制性安全系数的部位保证严格按照建设部门的设计规范用料和施工。人工挖孔桩时,必须检查施工人员使用的机具是否结实牢固和稳定,孔桩挖好后必须采取封盖防护,基础开挖必须放坡,搞好支撑和护壁防止垮塌。

9、在没有施工架(含脚手架)、保险绳、安全防护网等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绝不进行高架和外墙施工。

10、建筑材料进行分类堆码,做到规范整齐,保证不乱扔乱倒建筑垃圾,公路沿线堆放材料必须在水沟以外。

1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绝不推诿扯皮。

12、临建房屋选址合理,做到安全稳固,在建项目竣工后7天内必须拆除临建房屋。

13、按时按要求上报安全施工方案并自愿交纳安全施工保证金XXXXX元,如果出现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章程等,自愿接受相应处罚。

以上承诺,保证如实认真履行,否则,本人自愿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保证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保证书 篇2

为确保新建的亮化工程场地安全保障,内容如下:

1、按照工程设计,保证工程成果使用要求。

2、认真学习安全准则,负责人经常监督检查,查找安全隐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3、做好安全防护标志,安全防护措施。

4、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5、做到讲安全、讲文明,保证亮化场地安全。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保证书 篇3

为了保障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自愿保证并遵守、认真履行下列条款内容: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坚持“安全第一、文明行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职业行为准则。

二、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交通安全教育学习和培训,接受单位定期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机械常识的考核。

三、精心维护所驾车辆,严格落实车辆《三检》制度,保持车辆技术状况完好,严格按规程操作车辆,杜绝车辆机械事故的发生。

四、绝不做酒后、疲劳驾驶车辆,闯禁令标志、超速行车、野蛮驾驶等违章行为,保证行车安全。

五、要对车辆负责,绝不将所驾驶车辆交给非司机驾驶或未经单位考核批准的其他司机驾驶,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驾驶车辆的,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办理好车辆交接手续后,方可交车。

六、严格执行单位的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所驾驶车辆使用完毕后必须停放在单位院内,严禁车辆在外过夜,除特殊原因外,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在外停放。七、因违反上述条款及其它严重违法行为的,本人自愿接受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和单位的相关处罚。

单位负责人签章:

保证驾驶员签章:

签定日期:年月日

备注:

安全保证书 篇4

  太仓市科教新城区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

安全生产目标预控管理责任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建设活动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以下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保障现场作业人员的人身健康与安全,我们保证做到:

工程概况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起本项目施工的安全责任。

1、 建设单位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2、 项目负责人: 证号: 联系电话:

3、 安 全 员: 证号: 联系电话:

4、总监理工程师: 证号: 联系电话:

二、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拨付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2、向施工前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等有关资料。

3、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4、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负责牵头组织签订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保证书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作业时双方之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三、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

1、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严格遵守JGJ59——99标准和有关规范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每月30日前填写现场隐患排查报告报送科教新城管委会规划建设局。

2、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在项目上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切实履行其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记好现场“安全日记”。

3、施工单位要把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4、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总责。总

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当主要责任。

5、施工单位做好职工“三级教育”和岗前培训,做到先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6、建立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公示与监控制度。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和脚手架工程等专业性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专家组论证审查。

7、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要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8、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流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9、施工单位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要做好现场防护。

10、施工单位要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要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要符合卫生标准。不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11、施工单位要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大门坚固、美观,门楣书写企业、项目名称。现场布局合理、规范,五牌一图及各种标牌齐全,挂设整齐美观。防止或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

和施工照明对人体和周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12、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13、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4、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5、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按规定登记使用。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先产权登记、安装前进行告知、办理使用登记、拆除前拆卸告知、办理注销登记

16、施工单位要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17、严禁辖区内的建筑工人及工程管理人员到天镜湖游泳。

四、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

1、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中型以上项目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当明确安全监理的方法、措施和控制要点,以及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案。

2、审查总、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总、分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全防护用具、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

7、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

9、监理单位除督促施工单位进行项目部周检、班组日检,并将周检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外,还应按要求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不同施工阶段(开工前、基础平、主体封顶、装饰)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综合安全评价,并将评价结果记录在案。

10、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核批准的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要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报告制度,每月30日前填写施工安全监理报告。

五、其他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1、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出租单位应提供相关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测合格证明。

2、施工超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单位应提供企业资质、安全施工措施及验收调试等情况。

3、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检验检测单位应提供企业资质和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六、各方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承担各自的安全责任,履行相关义务,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

2、如实提供相关备案资料,对行业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予以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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