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的规章制度
在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企业的规章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企业的规章制度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全面提升公司整体服务水平、环境适应能力及市场竞争能力,使公司健康而正高效地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作息安排
第一条、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因季节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时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二条、周日全天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期间如需加班,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适时调休。
第三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公司实行当日到岗签到制。迟到、请假、旷工后到岗须及时签到并注明报到时间。代签按迟到论处。办公室具体负责签到和考勤统计。
第二条、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内签到按迟到论处;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至3个小时内(含3个小时)签到按旷工半日论处;当日超过3个小时以上按旷工一日论处。
第三条、提前30分钟内下班按早退论处;提前30分钟至3个小时内(含3个小时)下班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个小时以上下班按旷工一日论处。
第四条、请假应提前书写《请假条》并当面交上级批复。特殊情况不能当面请假应向直接上级致电说明,请假期满报到后须及时补写《请假条》,由上级签字后交办公室存档。
第五条、请假一日内(含一日)由直接上级批准。超过一日,需经直接上级签字后报由副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六条、连续长时间加班可由公司安排适当调休。因培训和个人工作延误需要加班不包括在内。
第七条、请假、调休未经批准而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第八条、因公不能按时报到或提前离岗须向直接上级及时说明。
第四章、室内规范
第一条、办公室行政人员负责来访客人的接待、引见、服务和送别。
第二条、客人来访时应主动起身迎接。接待时要礼貌大方、热情周到。经过简单沟通后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具体接待。
第三条、客人落座后,应主动递送茶水;客人离开时,应主动送别;客人离开后,应及时收拾整理。
第四条、办公电话禁止长时间占用,禁止接打私人电话。
第五条、办公用品要注意经常维护,尽量避免人为损坏。
第六条、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私自聊天、打游戏、赌博、从事和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七条、禁止正常工作时间在办公大厅睡觉、大声喧哗、吵闹或大声播放音乐;禁止在办公室吸烟、喝酒、随地吐痰。
第八条、办公场所人人都需保持个人工作区域整洁干净,不得随意丢放垃圾、污垢或碎屑。
第五章、值日规定
第一条、公司实行卫生轮流值日制。具体安排详见《卫生值日表》。
第二条、当天值日人员应在下午下班后负责倒垃圾、洗地板、擦桌面等清洁整理工作。办公室无人值守时应检查、关闭所有电器、门窗后再离开。
第三条、垃圾、废弃物、污物的清除应按照要求倒在指定位置。
第六章、行政规定
第一条、一个上级的原则。上级不得越级指挥,可以越级检查、指导、协助和了解情况;下级不得越级汇报,可以越级申诉和上诉。相互间不得跨部门指挥和汇报。(特)财务部经理在财务上服从总经理,在行政上服从副总经理。
第二条、下级必须服从直接上级管理。对上级的安排持有异见可向上级的直接上级投诉。对上级裁决不满可向上级的直接上级申诉。错误指挥或错误判断上级指挥经上级裁决后,有责任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第三条、直接上级缺席或不服从公司统一管理时,由直接上级的上级负责管理指挥和协助。
第四条、公司员工每两个月进行一次述职,以接受总经理的当面质询。副总经理负责具体安排。
第五条、副总经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常务执行人。办公室协助执行。
第六条、总经理是公司行政工作的最高负责人和重大事务的最高决策者,遇重大情况时,总经理有权对公司进行调整。
第七章、会议规定
第一条、领导召开会议要改进作风、缩减时间、提高质量、注重实效。员工参加会议要准时到席、调整手机、禁止吸烟、做好笔记。
第二条、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全体员工会议的通知、组织、主持和会议笔记。
第三条、部门和小组会议由部门或小组负责人召集、主持和笔记。
第八章、安全规定
第一条、公司要求所有管理人员要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员工安全教育,时常提醒员工注意个人人身、财产和公司财物安全。
第二条、员工要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遵照公司要求和上级嘱托,时刻注意对个人人身、财产和公司财物安全的防范。
第三条、公司交给个人使用的钥匙不得随意转交他人;未经财务部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将公司物品外带或外借。
第四条、禁止在无技术保障的情况下安装、拆卸、维修公司办公用品,特别是带电产品。
第五条、员工个人财物应随身携带,不得随意搁置在集体办公场所。
第六条、公司要求的保密事项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
第九章、印信管理
第一条、财务部负责公司印章和合同管理。印章要严格保管,规范使用,未经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外带。
第二条、公司正式文件和合同需经财务部经理最后审核后加盖公章。未经总经理同意,空白合同不得随意盖章。
第三条、业务外出可携带空白合同。因业务急需可向副总申请领取空白盖章合同。个人携带空白盖章合同不超过24小时。
第四条、签定空白盖章合同时增订条款,须及时向副总经理汇报。
第五条、空白盖章合同签定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进一步核查,无误后交由办公室统一建档。
第十章、档案管理
第一条、办公室具体负责档案管理。内容主要包括:规章制度、行政执行手续、会议笔记、人力资源资料、业务资料、工作报告、计划、客户资料、来函来文、合同、活动影像等各种书面和音像资料。
第二条、档案管理要分门别类,统一存放,避免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档案借阅应严格按照阅读权限和保密规定,未经副总经理同意不得随意向公司以外的人员借阅。阅读档案应抓紧时间,当天阅读当天交还保管。
第十一章、财务规定
第一条、公司所有财务支出需直接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条、一般情况下大额款项可安排银行转帐。需要收、支现金时由财务部经理直接安排。
第三条、财务部经理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财务执行作出详细规定,经总经理批准后作为本制度附件颁布执行。
第十二章、用人制度
第一条、公司的大 ……此处隐藏4834个字……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第七章、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八章、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第九章、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十章、内部回避制度
1、通过对公司全体员工做出限制性规定,从而减少因亲属关系等人为因素对工作的干扰,以保证公司员工的公正廉洁。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亲属任职回避。公司员工有四种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公司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部门从事人力资源、审计和财务工作,财务部的会计和出纳不能存在任何关系(包括同学和朋友等)。
4、四种亲属关系是: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即本人的父母及子女);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其配偶关系(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子女以及他们的配偶);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5、新任用或新调入的人员在任职或调入该企业前,应如实报告应回避的关系。人力资源部对新进入公司的人员要按本规定严格审查把关,对原已形成的应回避的关系,要制订计划,逐步调整;对因婚姻、职务变化等新形成的应回避关系,要及时予以调整。
6、在公司内讨论业绩考核、人事变动、查处违法违纪等敏感问题时,与被考评/审计对象具有上述亲属关系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回避有三种情形:一是涉及员工本人利害关系的(亲属、同学、朋友等);二是涉及与员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亲属的厉害关系;三是有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
7、如果员工本人主动提出书面不回避申请,各单位负责人可根据员工本人实际情况,批准同意的,可以不回避;如不主动回避的,一经查出将对其及其亲属、同学、朋友一并进行处罚。
8、在本制度执行之日起一个月内,回避措施落实到位。
9、符合上述回避范围的亲属,如确因工作需要不宜回避者(如骨干人员等),必须报管理总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审查、批准。
第十一章、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项目部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总(副总)经理室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第十二章、奖惩
1、每月奖励:员工的奖励参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在下月的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2、年终奖励:每年年终评定优秀员工奖,由部门主管书面提出备选优先员工名单,经公司相关部门主管评议后,总(副总)经理批准。奖予员工一定的奖金及颁发由公司总(副总)经理签署的表彰证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罚款或批评:
(1)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2)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3)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4)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5)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或降级(薪):
(1)擅离职守,致使公司受较大损失者;
(2)损毁公司财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3)怠慢工作擅自变更作业方法,使公司蒙受较大损失者;
(4)一个月内受到批评超过三次者;一个月内旷工累计达二日者;
(5)道德行为不合社会规范,影响公司声誉者;
(6)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2)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受法院判决的刑事处分者;
(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4)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煽动怠工者;参加非法组织者;
(5)营私舞弊,挪用公款,贿赂者;
(6)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5天的;
(7)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9)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0)其它违反法令、制度情节严重者。
第十三章、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人事办,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附表:《员工入职申请表》、《员工辞职(退)申请表》、《物品交接清单》、《工作交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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